2025年5月6日,四川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销泰康人寿四川宜宾南溪支公司的请示》(泰康人寿川发〔2025〕6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宜宾南溪支公司。
二、自批准撤销之日起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宜宾南溪支公司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应于15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缴回其保险许可证。
三、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及时就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宜宾南溪支公司事宜进行公告,并做好该机构撤销的后续业务及善后工作。
四、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旗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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